【本報訊】聯合國要求特區按照《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稱《公約》),盡早落實真普選,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譚惠珠卻稱,即使是聯合國《公約》,亦只提到選舉權要普及而平等,不包括提名權,為中央擬設的篩選機制鋪路。
遲遲未就政改發出諮詢文件的特區政府,在譚大放厥詞後迅速回應附和,指港英政府保留不實施《公約》第25條B、即有關選舉權要普及平等的條文,認為回歸後條文繼續有效,並指香港能達至普選是始於《基本法》而非《公約》,換言之特區毋須跟人權公約實行普選。
早前曾到聯合國出席聽證會的民主黨主席劉慧卿稱,聯合國一直認為港府應該重新實施條文,斥特區政府拒取消保留條文做法「奸詐」;佔領中環行動發起人戴耀廷則批評譚惠珠如此理解普選是違反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