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墓穴或可逆權侵佔

非法墓穴或可逆權侵佔

【本報訊】清明節將至,不少市民都會上山掃墓。食環署日前宣佈,鑽石山金塔墳場外以北山坡上,近千個非法墓穴必須在今年6月5日前移走。不過,原來部份先人未必需要「搬家」;有律師指出,若墓穴安葬超過60年,後人可用「逆權侵佔」與政府興訟。昨日未見有後人前來拜山。
現時已有近半數非法墓穴被後人移走金塔,地政總署亦豎立告示,指該地屬政府擁有。但本報發現有部份墓穴建於40至50年代,安葬年份超過60年。食環署證實該處最早的墓穴在1948年埋葬。律師梁永鏗表示,後人可用逆權侵佔指自己擁有佔有權,「個墓整咗喺度,夠60年就有資格打(官司),政府都未必有權鏟走」。黃大仙區議員黃逸旭亦表示,早已埋葬的山墳可能已構成逆權侵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