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退休漢駕車從內地運百多公斤禮盒裝大米返港作手信,豈料過關時遭海關發現較法例所限多出八倍,被控「未有進口許可證輸入儲備品」罪名。
官籲海關加強宣傳
他昨於屯門裁判法院認罪後大呼「無辜」,謂對法例不知情,認為法例已過時,促海關檢討。裁判官判他罰款2,000元,並指很多港人亦不清楚此法例,着海關加強宣傳。
無案底的被告李百淦(64歲)承認於今年1月25日,經深圳灣口岸返港時輸入屬「儲備商品」的136公斤大米,超過法例容許的15公斤規定。控方指,該法例最高刑罰為罰款50,000元。海關發言人稱當局去年共檢控六宗相關案件,經法庭判罰款2,000至8,000元。
被告求情指他到長春旅遊時獲友人贈送當地特產大米,他欲當作手信帶回港轉贈朋友。他在庭外稱,認為法例是針對戰時情況,現時米的供應根本沒問題,認為海關要宣傳和檢討此例,又對因本案而留案底感不值。
案件編號:TMCC105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