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史坦出任總裁後,NBA步向國際化,市場越來越大,收入越來越高,據估計今季NBA總收入可高達50億美元,比上季增長20%外,亦超越冰球(NHL),成為北美第3高收入的職業聯賽,但同第一位的美式足球(NFL),全季收入高達90億美元,尚有好大距離。
史坦為了開源真是千方百計,包括有一個大膽建議,是成為以歐洲為基地的球隊,甚至建立一個歐洲分區,由數支當地球隊先打一輪,然後與美國的球隊交手,當然要成事不易。較易處理是容許各隊球衣出售胸口廣告,據估計一支NBA球隊的胸口廣告至少有2,000萬美元一年,特別湖人、熱火、紐約人等熱門球隊,廣告費用更可望達億元。
站在球迷立場,有靚廣告的球衣也往往成「買衫誘因」;在香港街頭,穿足球球衣與籃球球衣比例可謂十分懸殊,一來籃球球衣為背心,如遇上天氣炎熱,容易產生體味問題,而且對身材不夠fit的球迷,也未必敢於穿背心上街。二來籃球衣較為單調,胸口大球會logo,背後球星號碼選擇也不多,在修頓、麥花臣走一轉,你可能遇上5個勒邦占士,或者3個戴歷路斯。廣告加入後,一些冷門球隊如加入特別廣告,往往成為新買點,也吸引另類球迷青睞,好像西班牙籃球勁旅巴塞隆拿,他們的傳統紅藍直間已夠吸引,胸口贊助更是朱古力,確十分有趣,甚至國家隊球衣,阿根廷也接受信用卡公司的贊助。球迷不如發揮想像力,如金塊接受金飾鑽石商廣告,快艇胸口賣遊艇廣告等等,又會否相得益彰。
文:牽牛
《蘋果》球評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