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檔案管理政策落後,令歷史檔案失去保護。政府昨向立法會自爆,廉署自1974成立至2011年間,已悄悄銷毀多達7.8萬份檔案,平均每年銷毀2,100多份,當中5.1萬份為已結案調查檔案。廉署現仍保留16.2萬個檔案有待處理,當中包括130份有關廉署成立的重要檔案。多名立會議員質疑廉署刻意破壞有歷史價值檔案,要求當局盡快就「檔案法」立法。
記者:鄭啟源
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昨回應立法會議員口頭質詢時透露,廉署由成立至今年1月底,共開立約24萬個檔案。不過廉署在2011年年底,才正式受政府檔案管理強制性規定限制,在銷毀檔案前,要先徵求檔案處處長同意。
高官案文件恐遭破壞
此前,廉署只參考政府檔案管理做法,自行制訂檔案管理政策及程序。她指,11年年底前,廉署已自行銷毀約7.8萬個檔案,當中包括約5.1萬個已結案的調查檔案,其餘的檔案則主要是已過保存期限,且沒有歷史價值的行政檔案,例如防貪處的通訊信函。
林鄭月娥說,在新規定實施後,廉署去年僅向檔案處處長申請銷毀52份行政檔案,有關檔案因不具歷史價值,最後未有被移交檔案處作永久保存。截至今年一月底,廉署仍持有約16.2萬份檔案。
工黨何秀蘭批評,過去廉署檔案「冇王管」年代,平均每年銷毀檔案數字高達2,100多份,但受規管後,全年銷毀文件數字僅52份,數字相差達40倍,極不相稱,質疑廉署過去大規模銷毀文件,刻意破壞有歷史價值檔案。公民黨郭家麒關注近年接連有政府官員被廉署立案調查,擔心政府未有將涉及主要官員及政治人物的檔案定為具歷史價值,無法用作公共政策參考。
林鄭月娥回應指,銷毀文件數字差距,可能反映廉署在檔案處理方面的行政效率,未必是廉署刻意破壞有歷史價值檔案。廉署現時持有130份有關該署成立的歷史檔案,希望今年8月,可將已超過檔案存廢期限文件提交政府檔案處,鑑定是否需要永久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