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2012年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下周一生效,限制商戶轉移客戶個人資料作直銷推廣。但多間擁有龐大客戶個人資料庫的電訊商、銀行、超市甚至電力公司港燈等,近日「鬼祟」通知客戶,如不想接收直銷廣告須主動提出反對,且必須書面郵寄回覆,否則一律當願意接收。由於修訂後的私隱條例有「不溯既往安排」條款,令各大財團成功趕搭尾班車出賣客戶私隱圖利。
記者:韓耀庭 張岳弢 蔡朗清
數碼通前日向170多萬位客戶發出電郵通知,表示將繼續使用客戶的個人資料,提供予合作夥伴作推廣直銷活動,如客戶希望停止接收廣告資訊(opt-out),須以書面方式郵寄通知該公司的個人資料保護主任。
數碼通遭網民洗版痛罵
大批數碼通客戶昨向本報投訴,炮轟數碼通出賣客戶資料,又大罵要郵寄才能拒收廣告,質疑數碼通「博個客嫌麻煩唔會寫信」﹔數碼通facebook專頁亦被客戶洗版痛罵,部份留言更被選擇性刪除。有網民大罵數碼通無良,亦有客戶指數碼通一邊廂把客戶私隱轉移第三者圖利,另一邊廂卻向合約客戶收取15元月費提供「來電管家」服務阻截推銷來電,營商手法可恥。
翻查五大電訊商的私隱政策,都有出售客戶私隱情況,其中3香港同樣要求不想接收廣告的客戶,須致電熱線或親到門市索取表格,填妥後交回門市或郵寄到公司;而且收集客戶私隱也非常「深入」,除姓名、電郵、地址、電話號碼等資料,數碼通的通知電郵更註明,連客戶瀏覽過的網頁及所在位置等數據都會被記錄。
在群情洶湧下,數碼通及3香港昨晚讓步。數碼通稱,重視客戶個人資料安全,不會外洩及出售予第三者;又宣佈客戶可透過電話熱線及到門市向職員口頭形式申請拒收直銷。3香港也稱,客戶可透過電郵或在網站直接更改。
事實上,各行各業的大財團都有出賣客戶私隱。適用於百佳超市、屈臣氏及豐澤電器等零售店的易賞錢計劃,近日亦通知會員將繼續使用會員個人資料作推銷用途,如會員想更改有關安排,須以書面郵寄到顧客服務部。
居住港島區的黎小姐昨向本報投訴,日前收到港燈電費單,附件指住戶的個人資料會被用作促銷。她致電港燈查詢,職員稱不會把黎的個人資料賣給第三方,只會利用作發放提醒住戶捐錢、投票和投資計劃等資訊,又游說黎不要拒絕。但港燈網頁寫明可能會把客戶資料轉移,如客戶不願意個人資料被用作直銷,可隨時向港燈提出要求。
滙豐銀行及中國銀行(香港)近日亦分別通知客戶,如不希望個人資料被銀行提供予其他人士作直銷,須主動提出拒絕。
消委會:應讓客戶選擇
私隱專員公署不評論個別公司做法,強調新修訂私隱條例規定,直銷商或機構如要使用或轉移消費者個人資料作直銷用途,須事先通知當事人並取得其同意。條例規定,商戶在通知客戶時須提供回應途徑,包括電話熱線、通訊地址或電郵賬戶等。違者或觸犯刑事罪,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認為,商戶欲使用消費者個人資料於其他用途,應先通知並取得其同意,讓當事人有選擇權(opt-in)。
客戶自保方法
註:上述機構均要求客戶查閱個人資料時要付費,其中百佳與3香港表示修改才可獲豁免
資料來源:上述公司網頁
商業機構收集的客戶私隱
•姓名、性別、出生日期
•聯絡詳情(包括電話、電郵、地址)
•身份證明文件種類和編號
•付款資料(包括信用卡、銀行賬號)
•職業、薪金水平、教育程度
•對特定產品或服務的喜好
電訊商還會收集:
•客戶收發電話、文字訊息、多媒體訊息
•電郵和電話的通訊日期、時間、用時和費用
•客戶的搜尋和瀏覽歷史和所在位置數據
•使用寬頻互聯網的個人電腦位置或IP地址
•網頁「曲奇」(cookies),收集客戶喜好
資料來源:綜合各公司的私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