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拍裙底 官斥有負學生

教師拍裙底 官斥有負學生

【本報訊】執教鞭13年的已婚男教師,聲稱因一時好奇,在港鐵站外電梯用手機偷拍穿着迷你裙的女子裙底,但其一舉一動遭路人發現,當場人贓並獲。教師昨認罪,裁判官批評他為人師表,有負學生,不尊重女性,反問他若被偷拍的是其妻會有何感受。

案發三日之後主動辭職

38歲被告黎永業,昨承認於去年11月8日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辯方求情指,在中學任教數學的被告月入4.7萬元,為免事件影響學校及學生,他在案發三日後主動辭職。辯方指被告因一時好奇,愚蠢犯案,他感到羞恥,現正接受牧師及傳道人輔導。
署任總裁判官馬漢璋指被告身為老師犯案,有負學生,斥責他不尊重女性及不守法,令法庭失望。裁判官叫被告反省,若設身處地,其妻洗澡時被偷拍或被影裙底,私隱被侵犯,包含樣貌的片段遭放上網,還附帶評語,他會有何感受。裁判官警告或會判他即時監禁,但准他保釋至4月17日,等候社會服務令等報告始判刑。
案件編號:STCC59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