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印尼女病人09年接受骨科專科醫生吳彥的非截骨拇趾外翻新手術後,雙腳腫脹、麻痹及痛楚,症狀持續至今。吳彥昨接受醫委會聆訊,涉嫌專業失當,被控病人左腳無痛仍建議做手術、無提供其他治療選擇、術前無解釋併發症風險及適當跟進病人術後情況共四項控罪。
吳彥1980年在加拿大獲醫生牌照,93年在本港取得骨科醫生資格。他現時開設私人診所,專門進行拇趾外翻的非截骨新手術,同時在香港港安醫院工作。曾因05年向病人濫發病假紙,於07年被醫委會判專業失當及發警告信。
案情指,居於巴黎的女病人Tanmizi Diandra 08 年起右腳拇趾外翻致走路腳痛,並曾於網上找到吳彥研究的新手術資料。她之後來港探妹妹,其間外翻痛楚加劇,遂於09年1月向吳彥求醫。
拇趾外翻明顯復發
在吳介紹下,她得知新手術可無痛及3個月內康復,同時吳認為其左腳雖未有痛楚但也明顯有外翻。病人同年2月9日進行雙腳拇趾外翻新手術,惟術後雙腳腫痛及麻痹持續,惟3個月後仍感痛楚,要柺杖輔助才入到廁所。女病人昨指吳彥術前未有講太多關於手術風險,只提及其好處和傳統截骨手術癒合慢的壞處。她隨後數月覆診都有講及情況,但吳未有理會。
控方專家證人、公院骨科專科醫生陳智輝指,依照病人術後多張拇趾的相片和X光片可見,外翻明顯復發。另指作為骨科醫生若發現病人症狀持續,應即時跟進。辯方律師則質疑女病人術後、即09年5月曾走路7小時致腳痛不適,懷疑此舉引致病情復發。聆訊未完,5月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