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打洗頭印傭 僱主緩刑

初一打洗頭印傭 僱主緩刑

【本報訊】六旬婦發現印傭於大年初一犯傳統禁忌洗頭,竟大發雷霆用雨傘毆打印傭,導致她耳朵、手臂及臀部受傷。涉案婦人昨承認襲擊傷人罪,署任主任裁判官吳蕙芳禁不住連番斥責:「從未聽過農曆新年唔可以洗頭」、「你好命,唔使離鄉別井服侍人」,雖然最後輕判監禁兩個月,緩刑15個月,但嚴厲警告她若下次再犯必判即時監禁。

被告周安梨不滿印傭洗頭犯禁用雨傘毆打她,獲法庭輕判緩刑。資料圖片

官指「工人都係人」

被告周安梨(61歲)任職包裝工人,月入6,000元。律師求情指被告已離婚,她聘用家傭是要照顧八旬高齡的母親。被告觸犯本案已感到懊悔,盼法庭輕判。裁判官吳蕙芳斥責她:「工人都係人吖!」
案情指27歲印傭自去年12月到被告上水中心的單位當傭工,及至2月10日,印傭於早上7時許起床往浴室梳洗,她完事後步出浴室,被告發現她洗濕頭髮,喝斥她犯禁忌於大年初一洗頭,繼而用雨傘毆打她。
印傭被打後慌忙逃離單位後報警,警員到場調查,將被告拘捕。印傭送院後證實左邊手、前臂、肩及臀受傷觸痛,耳朵有擦傷。
案件編號:FLCC48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