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自由才有快樂 - 李碧華

有自由才有快樂 - 李碧華

聯合國將三月二十日定為「國際幸福日」,我不知道也沒留意,「幸福」沒有特定日子,亦與「國際」無關。不過既然首度登場,當局慶祝一番,向全球民眾傳授十個快樂錦囊,簡稱“Great Dream”。以科學研究和調查為根據,歸納出快樂十式,如下:──
好施 聯誼 鍛煉 欣賞 嘗試 展望 韌力 情緒 接納 意義
人生有目標,還要有餘力,助己助人──不過,我覺得快樂十式概括了生活,卻遺漏了最重要的一項,就是「自由」。
我們追求的一切,一定是自由、自在、自主地去作,是個人意願,發自五內,率性享受,隨意分享,沒一絲一毫勉強。沒門檻高低。不需小圈子認同。例如我愛國愛港是「意義」,不愛黨(黨「尚黑」)就不「聯誼」?沒道理。
當我們快樂,沒多餘聯念這對某團體或某人有利嗎?哪來如此複雜?誰要旁人點頭:「唔,不錯,抵讚!」快樂若經審批就是假快樂。
我們追求以自由為大前提的幸福快樂,平等而私密的感受,你我自己心知心儀,也心滿意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