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主席:窮則借 借則通 - 盧先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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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文提及的「要有光」,其創立目的就是以嶄新的思維去扶貧,透過「屋盡其用」,一方面解決眼下困戶的居住問題;另一方面就是藉有價資產創造更大的社會效益。而在香港這金錢掛帥的城市,若要做出顧及社會而非純粹經濟考慮,已非易事,而更難的是,竟有人會將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情變為一門生意。
既然打開門口做生意,當然還要賺錢,所以「要有光」並不是一間非牟利機構,經營手法與一般商業單位無異,同樣遵循私人市場運作原則,只是最終追求的是社會回報,惟其一半營運收益亦會直接捐助扶貧。同時它又沒有將自己定位為近年火熱的社會企業,而是一間「創效企業」,強調以私人資源作主導,而「要有光」動員最大的資源當然也就是可作「光房」的私人物業。

微額貸款助村民脫貧

仲未係好理解,容我另舉一例,很多年前有位孟加拉的經濟學家在他的一次鄉村考察中發現,該村的婦人很多都是以編織竹凳為生,不過因為她們沒有餘錢去買原材料,所以只能求借於高利貸,而這些大耳窿的其中放貸條件就是以賤價購入製成品。完全剝削的買賣再加高昂的利息負擔,村中婦女每天最多只能賺到微不足道的2仙美元收入!最終這位經濟學家自掏腰包以合理利息借出27美元,好讓整村的女竹凳匠都能夠掙脫大耳窿的魔掌。而這些債仔其後本息歸還之餘,生活亦得以大大改善。
經此一役,「很少的貸款已有助窮人脫貧」的想法,引發經濟學家矢志創辦鄉村銀行,並主攻微額貸款(微貸)。成立至今剛好30年,銀行貸款總額已經超過50億美元!過往亦只曾有三年出現經營虧損。微貸的商業模式亦經其他的後來者推廣到全球一百多個國家,最重要的是數以百萬計的貧苦大眾,因此獲得資金創業或添置謀生所需,自給自足之餘,也開闊了脫貧之路。
窮人不一定信貸差,只是他們沒有抵押品,亦非銀行好的賺錢對象。不過只要給予機會和條件,亦能發揮一己所長,成為社區經濟的動力,自力更生同時造福社會。過程中,借貸一方並非接受救濟和施捨,他們當要履行還貸責任,而鄉村銀行貸出款項的回收率幾近99%,商業銀行望塵莫及。努力工作、誠實有信的窮人不但掙到有尊嚴的生活,也贏得我們的尊重。
以創新的社會救助思維,輔以有效的持續商業經營模式,亦為經濟學家贏得2006年的諾貝爾和平獎,可不是經濟獎,以表揚尤努斯(Muhammad Yunus)為世界擺脫貧窮問題所作重大且深遠的貢獻。
「光房」、「微貸」還有陸續有來的社區參與形式,為不同地區的窮困戶撒下脫貧的土壤,只要我們緊守助人自助的信念,終有一天會見花開春泥上。

盧先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