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位在職而未婚的病人,之前外婆、媽媽,以及姊姊,均相繼患上乳癌,是強家族史病者,令她非常警覺,定時進行檢查。其後有段時間,因需要照顧家人而忽略了自己,沒有再做檢查。到有一天,她摸到乳房有硬粒,經診斷證實患上乳癌。
她表現堅強,覺得病發與遺傳有關,表示自己已50歲,並不介意沒有乳房,「情願兩邊割晒」,而不願受復發的威脅。我建議她毋須太早定奪,全切茲事體大,可先驗血檢測有否遺傳基因。同時我轉介她看臨床心理學家,評估她有否考慮清楚所有因素及影響。回來的報告,顯示這位女士異常決斷,所作決定多算成熟。
由於基因報告需時1個月,而手術可在3、4星期內進行,我建議等候期間,她可以做術前藥物治療。術前治療,可以是化療、或是食荷爾蒙藥,而她的腫瘤特性,是荷爾蒙受體呈陽性,所以她使用後者。
基因報告出來了,她再來覆診。首先,報告指她遺傳基因沒事。其次,她表示吃藥後覺得腫痛較之前軟化了。雖然從超聲波影像所見,腫瘤尺碼變化不大。一般用藥後3個月才見效,而她用藥不久已覺腫瘤變軟。若證實有效,她只需局部切除病發一邊,而另一邊便不用切。她開始改變初衷。
這個例子說明,當人突然知道自己有癌症,對診斷結果產生恐懼時,容易反應過度,甚至妄下決定,以為甚麼都割掉就解決問題。乳癌可綜合治療,具有多種方案,去達到最佳治療效果。病人確診後,應首先掌握充足資訊,在3至4個星期內決定方案,才開始做治療,也不會影響病情。
術前藥物治療方興未艾,據乳癌基金會資料庫統計,2010年只有3%病人使用,至2012年已升到8%。其中荷爾蒙治療,只適合收經後女性,而腫瘤呈陽性雌激素受體者使用,如果腫瘤較大,有3、4厘米者,則可能要加用化療,但對一般雌激素受體很強,繁殖率低的患者,化療不一定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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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淑儀醫生
香港乳癌基金會創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