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82歲老婦昨在元朗大眾銀行存款,戴口罩獨行賊從後用利刀架頸打劫,搶去她2.9萬元,並挾持她威脅銀行職員交出4.9萬元,賊人掠去合共7.8萬元後逃去無蹤,警方派員到場大搜捕無果,正通緝涉案男子歸案。遇劫老婦受驚過度,需媳婦帶藥給她定驚,事後猶有餘悸說:「當時真係好驚呀!」
記者:譚健文
現場在教育路3號大眾銀行,昨晨10時許,姓鄧老婦(82歲)身懷2.9萬元在櫃枱前準備存款,一名男子突從後撲出,持生果刀架頸大呼「打劫,我要錢。」鄧婆婆嚇得不敢反抗,2.9萬元交給賊人,賊人隨即威脅櫃枱內一名姓陳(47歲)銀行女職員交出金錢,她眼見客人被挾持,擔心出事,拉開櫃位抽屜給賊人4.9萬元。
賊人得手後推開鄧婆婆奪門逃去,職員確定安全後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大為緊張,搜捕附近多條街惜無果;並翻看銀行的閉路電視錄影片段,鎖定涉案男子年約30至40歲,身高5呎5左右、肥身材、金頭髮、戴太陽眼鏡及口罩,穿卡其色上衣及深色褲,攜帶一個黑色斜孭袋,之後循大棠路方向逃去無蹤。
鑑證科人員在場掃取指模,同時向多名目擊者錄取口供,現由元朗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一度被挾持的鄧婆婆,驚魂甫定後致電家人,其媳婦帶同藥物給她定驚,她事後憶述事件時仍不斷說:「當時真係好驚呀!」
銀行毋須負責客人損失
事發時,銀行內約有四名職員,但顧客不多;而因為周末關係,街外途人如鯽,與賊人擦身而過的林先生憶述,當時見到賊人匆忙從銀行奔出,瞬間消失人群中,未幾即聽到銀行職員大呼打劫,始知發生劫案。
鄧婆婆在銀行內遇劫,損失2.9萬元,銀行會否負責?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在銀行入錢,未完成點收手續,在銀行未發出存錢收據前,一旦被劫去存款,法律上銀行毋須負責,客人亦難循民事追回損失。
但陸認為法律不外乎人情,若2.9萬元是事主的血汗錢或棺材本,而這筆錢相對銀行來說只是小數目,作為有良心的銀行應當酌情處理,賠償事主損失。「成件事大家都唔想,銀行唔應該由阿婆單獨蒙受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