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環境保護署公佈2011年香港空氣污染物排放清單,估算從發電廠、船舶、車輛、飛機等污染源頭,排放的五種主要空氣污染物全年排放量。
這五種污染物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懸浮粒子、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和一氧化碳。
電廠是重要源頭
結果顯示,本港五種主要空氣污染物的排放總量,以氮氧化物最勁,全年有114,000公噸、其次為一氧化碳,全年排放了68,500公噸。
相對2010年,氮氧化物的排放量上升了6%,主要是由於2011年天然氣供應不足,發電廠需要增加使用燃煤發電,加上抵港船舶噸位增長所引致。
一氧化碳是在不完全燃燒碳的情況下產生的副產品,可危害健康,排放清單資料顯示,電廠是本港一氧化碳的重要源頭,2011年的68,500公噸一氧化碳當中,有67%、即約46,000公噸由發電廠排出。發電廠亦在2011年排放了約33,100公噸氮氧化物。
氮氧化物是主要的大氣污染物,可導致光化學煙霧和臭氧層損耗,引起全球氣候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