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檢討配方奶粉定義

當局檢討配方奶粉定義

【本報訊】南京女遊客黃小姐上周遭海關「拉錯人」,誤指她帶返內地的四罐奶米粉(俗稱米糊),是受出境限制奶粉。食物及衞生局表示,正檢討有關配方奶粉的規定。有立法會議員認為,若根據條例字面意思,海關當日執法無錯,促政府盡快根據奶粉商提供的產品資料,收窄配方奶粉的定義。
海關上周誤將黃小姐帶返內地的米糊,當為受出境限制的奶粉,日前才釐清米糊不受出境限制,撤銷黃小姐的控罪。黃小姐昨在微博表示,沒計劃索償,以免破壞同胞感情。海關昨表示已聯絡黃小姐。
《2013年進出口(一般)(修訂)規例》列明,配方奶粉是指「供或看似是供年齡未滿36個月的人食用;及是或看似是粉狀的奶或類似奶的質,用以滿足年齡未滿36個月的人的全部或部分營養需要」。審議有關規例的立法會小組委員會成員涂謹申表示:「政府當初事急馬行田,將奶粉配方定義定得太闊;根據定義,當日海關執法冇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