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這個彈丸之地,竟然接二連三(下筆時,仍有不寒而慄之感)發生倫常慘案。先有兄弟高調發佈父母失蹤消息,媒體網絡隨即跟進廣傳,然後劇情峯迴路轉,小弟涉嫌殺害雙親,且將他們肢解毀屍滅迹。
更叫人毛骨悚然的是,疑犯在接受警方查問期間,仍若無其事向友人發短訊討論案情,如果這是電影橋段(電視尺度應該過唔到),我尚可理解,但一個正常人點先可以活生生砍下自己父母的頭顱?恕我想不下去。而更沒想到的就是,翌日又整多單逆子弒父傷母的悲劇;再來就是一幕殺夫後跳樓、同歸於盡的場面。
有人寫下「我們的城市病得很嚴重」。說的也是,不然怎能解釋這些喪心「病」狂的行徑。而首位病狂(打從心裏,我寧信他真的是因為病發而狂)被人肉搜索一番後,多年前曾在社交網絡留言,當亦成了劇情需要的病徵。他抱怨父母逼他童年學鋼琴,令他失去自由和運動時間,所以身材矮小,且不受異性歡迎……如此原因是否足以觸動殺機,鑄成大錯,我不得而知,他的往生父母縱有來世,睇怕亦唔會明白。
不過對於其他為人父母者,今日將子女的日程排得滿滿,學乜練乜多到不能盡錄,當看到這段新聞時,又該作何想?點都唔係聽日即刻叫佢唔使學琴,又或者打消送佢出國留學的念頭啩。
當然我這說法,又似坊間議論,只是「以果見因」。事實上,常人不能接受的正正就是「非常」行為,或者換句話講,就係一般父母只會期盼子女是他們「有迹可循」的複製產物,所以先會成日將「爹哋媽咪係點點點」掛在嘴邊;頂多再加些少美好投射「將來要比爹哋媽咪更加點點點」。卻沒有幾個會想像子女可能與自己,甚至己所認知的個體都完全不同。所以有一日個仔做咗人傑,同佢成為一個人渣,兩個場景同佢父母嘅養育栽培或都一樣,不過前者自會有人爭住邀功,後者只得無語問叉燒。
人 總有陰暗面
之不過當嚿叉燒冇俾人切成一片片,反將主子斬開一碌碌,我哋都真係唔知可以點算好。罵得再兇再狠,未審且判也是返魂無術,於事無補,而第二日還要再嚟一劑,咁仲可以鬧乜?如果不是要執筆這文,我連翻看新聞內容都唔想,免得自沉心情。
至於所謂事實真相、行兇動機,除了茶餘飯後的話題外,事情至此,再消費無益,亦徒添傷感。如果真的要為這些倫常慘案找個理由,惟信人總有陰暗面,只是藏於內,隱於市,然不知那日何時誤觸「按鈕」,咁啱又黐錯埋條顏色線,仲要連環引爆,咁就……
盧先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