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有黑幫背景的年近七旬地盤工,早在32年前涉嫌持刀尋仇殺人罪成,後來成功上訴脫罪。之後他繼續橫行霸道,指使刀手行兇傷人,終被重囚12年。傷人案中曾出庭作供的受害人,就在地盤工出獄不久,被人以自製手槍擊斃,兇徒一直在逃成為懸案。事有湊巧,地盤工去年因藏有自製手槍及子彈再次被捕。
記者:黃幗慧
被告吳華根(68歲),昨於高等法院承認三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被判囚6年8個月。被告案底纍纍,自64年因爆竊留下首個案底。81年2月,被告與同黨持武器殺死一名變節黑幫成員,翌年被裁定謀殺罪成,後因法官犯錯,被告成功推翻定罪。逍遙的被告之後多次犯案,包括84年因傷人被判囚,翌年因藏爆竊工具被判罰款。
曾被法官形容為危險人物
87年,被告因指使刀手刺傷兩男子,被重囚12年,被當時的法官形容為「危險人物」。就在被告放監不久後,傷人案中其中一名受害人、曾出庭作供的新界地產商會創辦人兼中醫師梁瑞彪,97年在元朗富達廣場附近,被人以自製手槍近距離射殺一槍致死。槍擊案兇手一直在逃,未能破案。
被告去年因藏自製手槍及子彈被捕,警方再度翻查槍擊案檔案,惟只能確定被告與死者相識,未能破解進一步關係。另被告在00年因企圖強姦判囚6年。
高等法院暫委法官司徒冕昨指被告過去犯案多使用武力,認為他對槍械有不健康的嗜好,相信他今次在公眾場所藏槍和子彈是有不良目的。
案發去年5月10日,被告在天水圍一草叢處形迹可疑,遭一名休班警發現時,即將手上的膠袋棄掉。警員打開膠袋,驚見內藏有一把上有自製子彈的自製手槍,並在被告身上發現自製槍管。警方事後在被告位於元朗的木屋及天水圍家中起出510發內藏炸藥的石屎子彈。經化驗後,手槍抹去銹迹後可活動,子彈亦可作發射。被告聲稱手槍是由朋友阿平自製,用作射鳥,但他卻未能交出阿平的進一步資料。
案件編號:HCCC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