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宗種票個案罪成

52宗種票個案罪成

【本報訊】2011年區議會選舉被揭多宗種票個案後,選舉事務處共查閱逾9,000個可疑種票個案,最終將約近2,000宗個案轉介廉政公署及警方跟進;而兩個執法部門至今就62宗個案提出起訴,52宗被判罪成。
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李柏康昨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上表示,上屆區選後,處方查閱逾9,000個可疑個案,並將約2,000個案轉交廉政公署及警方跟進。他指兩個執法部門,合共調查逾萬名選民,最終62宗個案成功提出檢控,當中52宗被判罪成,認為數據反映種票情況並不普遍。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批評當局「混賬」,因為政府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未有提及上述數字,要議員追問才披露,做法欠缺透明度,要求處方進一步交代罪成或懷疑個案的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