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6女裁定死於意外 <br>家屬質疑無人須負責 研訊僅勾起傷痛

3男6女裁定死於意外 
家屬質疑無人須負責 研訊僅勾起傷痛

【花園街大火研訊】
【本報訊】歷時14天的花園街大火死因研訊,陪審團裁定起火原因為268號排檔電力故障引起,9名曾於前樓梯逃生的死者吸入濃煙,死於意外。陪審團針對屋宇署、消防處及食環署於火災中的權責及漏弊提出建議,惟家屬不滿雖有政府部門失職,卻不用為慘劇負責。
記者:鍾焯如 張珮琪 梁琬珊

女死者廖海燕父親廖偉堅,一臉愁容步出法院。

陪審團昨退庭商議逾四小時後作出裁決,死因是火勢迅速蔓延至鄰近排檔及肇事大廈,濃煙沿前樓梯湧上,各死者於前樓梯逃生時走避不及被火或高溫燒傷及被焗死。
陪審團作出一系列建議,包括研訊期間曾被死因裁判官陳碧橋質疑未有主動搜救災民的消防處,陪審團建議處方加強前線搜救人員資源。

死者家屬彭家鳳指,幾個政府部門在大火中均有失職。

研訊期間陳官多次質疑消防處「找不到起火原因」及「不主動搜救」,消防處昨在研訊完畢後發出多頁文件反駁,重申舊調,指由於警方調查所得,不能排除火警由人為縱火造成,故將起火原因歸類為「不明」,又指處方當日已按行動預案,主動及有策略地救援,當時亦有其他搜救隊於不同層數及天台搜救。

警方為死因研訊製作的現場樓宇和排檔模型。黎家駒攝

陪審團建議消防處應加強前線搜救人員的資源。 資料圖片

排檔電力故障肇禍

連續14天到庭聽訊的家屬彭家鳳認為,幾個政府部門及機構在大火中都有失責的地方,會研究提出民事索償。她指裁決是意料之內,「研訊只係勾起家屬嘅傷痛,畀唔到公道畀阿妹(彭美娟)」。她不諱言至今仍未能將事情放低,指無人須對慘劇負責,感到無法取回公道。
釀成3男6女死者葬身火海的慘劇,奪去9個家庭的親人及至愛,揭示排檔鄰近舊式唐樓暗藏的殺機,更顯示各政府部門於事件中有失職。

死因庭證供顯示,肇事大廈(花園街192至194號)附近的268號排檔東主,找來未知是否持牌的電工將電錶箱移到排檔內,又以鋁電線接駁原來的銅電線,鋁電線腐蝕後接觸導電體,產生大電流及熱力而引致起火。前年11月30日凌晨4時40分,268排檔起火後,火勢向存放大量易燃及會產生毒氣的耳筒及膠鞋墊的266號排檔推進,該排檔對正肇事大廈前樓梯,再加上排檔頂篷與大廈相連接,令熱力及火迅速、猛烈地內攻入大廈閣樓及前梯。

此時,前樓梯已充斥大量一氧化碳,加上天台門打開,居民在前樓梯逃生,如有毒煙囱效應,成功機會極低,而後樓梯亦因劏房改動原有設計,9名死者中,8人不能使用後樓梯逃生,最終死於前樓梯。消防員於接報後4分鐘趕至現場,約1小時半後將火升為四級。有消防員要聽到居民提示後才發現樓下還有被困的居民。
案件編號︰CCDI1155-6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