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普選行政長官,北京或親北京人士一直都有所疑慮;其中最主要的是擔心香港選了一個「對抗中央」的人做特首。以此為理由,他們貌似順理成章的提出種種「預選」或「愛國愛港」等先決條件和關卡。問題是:普選出來的行政長官,有可能對抗中央嗎?
究竟「特首對抗中央」是甚麼意思?首先,那個特首很可能會憑着反中國或反共產黨的口號,獲得大量選民支持而當選。然後那個特首亦可能會在任期內反對或抵制中央的政策。最壞的情況,則可能是特首做出破壞一國兩制、甚至發動/領導香港獨立運動。這三個情況,無一不觸動中央的神經──北京亦以為這些情況將會在普選特首後出現。
但我們要留意,這些「對抗中央」的情況,其實都必須建基於以下任何一種預設或假設。其中包括:特首此一工作崗位擁有對抗中央政府的政治或武裝力量、特首此一工作崗位不受法律和政治的制約 (constraints)、或者「對抗中央」對特首本人或香港社會更有利。例如,一個對中央不滿的特首,可憑藉他的職位,立法通過一些違反一國兩制的法律、命令香港境內的武裝力量脫離中國,又或者拒絕配合任何與內地有關政策。不過,不要忘記,只要預設或假設並不存在,那麼「特首對抗中央」就無從說起。
誠然,綜觀《基本法》和現實政治,以上三個預設都不成立。第一,特首並沒有對抗中央的政治或武裝力量。香港並無執政黨,特首在立法會亦無固定的票源,加上立法會內權力分散,除非特首能夠成功游說過半數議員以任何形式對抗中央,否則以其一人之力,並不構成足以對抗中央的政治力量。至於他是否擁有對抗中央的武裝力量,這點已經不必多說,解放軍駐香港部隊隸屬中央軍事委員會,而非特首。第二,《基本法》對特首的權力亦有所制衡,最重要的是特首的最終任命權在中央。最後,特首的具體工作內容亦不容許他處處和中央政府對着幹。尤其,香港與中國大陸有極緊密的政經聯繫,中央必定拒絕支持一個在她眼中桀驁不馴的特首,令特首的施政陷入困難。
由此可見,由普選產生的特首既沒有對抗中央的實際權力,亦沒有對抗的動機。香港各界依然有相當多人是現行政治、經濟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為保支持,普選產生的特首不可能採取一個「對抗中央」的立場,更遑論搞港獨。唯一的憂慮,就是特首雖沒有對抗中央政府的實權,卻能夠以言論令中央尷尬。有論指,由普選產生的特首可能基於個人信念,或是為了回應選民訴求而公開批評中央政府。這種情況雖可能發生,但中央政府在中港兩地都有相當強大的輿論機器,可說是「罵不倒」的。「普選必然會產生一位對抗中央的特首」之論,既沒有憲法根據,亦忽略現實政治考慮,實乃誤導。
賴卓彬 林緻茵
香港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博士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