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邨問卷被指過度收集資料

屋邨問卷被指過度收集資料

【呻一呻】
粉嶺祥華邨居民曾小姐表示,屋邨管理公司每年向居民諮詢意見,包括保安、管理員、維修及清潔表現等。她發現問卷雖然列明可自行決定是否填寫居住單位及填報人姓名,但同時,又要求住戶提供緊急聯絡資料,她批評變相以記名方式收集意見,質疑說:「係咪焗人唔好畀意見!」

稱可另紙填個人資料

佳定物業管理回覆,基於環保原因,問卷多年來均使用雙面影印,住戶可選擇以匿名填寫意見,倘住戶希望更新緊急聯絡資料,也可向管理員索取空白的表格另紙填寫,交回大廈大堂收集箱。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訂明,資料使用者可為其職能或活動有關的合法目的,用公平方法收集個人資料,但須告知當事人資料屬有責任或自願提供、不提供資料的後果、收集個人資料之目的及資料可能會轉交甚麼類別人士。
違者雖不構成刑事罪行,但私隱公署倘發現資料使用者違反保障資料原則,可發出執行通知,指令採取補救措施;如不遵守執行通知,最高可被罰款5萬元及監禁兩年。
檔案編號:012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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