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才叫娛樂 - 林夕

什麼才叫娛樂 - 林夕

嘗試為藝術與娛樂活動下一嚴格定義,近乎浪費生命,因此為方便起見,約定俗成以產品分類。
看畫展攝影展雕塑展(藝術成份不知有幾層樓高的鐘錶展傢具展不算)、看某幾個特定團體的舞台劇話劇(其他單位搞的不算,棟篤笑不算)、聽古典音樂戲曲歌劇(流行音樂不算)都有藝術的光環,差不多了,其餘剩下的,由娛樂行業提供的就都叫娛樂活動好了。
當然,這分類也會惹出許多麻煩。例如戲曲,就由大眾娛樂的年代唱到進入未來西九的藝術殿堂。至於有第八藝術之稱的電影,則屬最難搞清楚的一科。這樣說吧,如果有人忽然來電問你最近有甚什麼好玩(所謂吃喝玩樂,即是娛樂),你說看了幾部法國電影,之前更喝了法國咖啡,那就不只是娛樂,但你沒有被娛樂到,難道是在自找苦吃嗎?
身邊有些朋友經常擔心本人缺乏娛樂,問題就是出於什麼才叫娛樂,用句人話來說,即是玩。為什麼不出來玩玩?要多出來玩玩。有啊,我在玩閱讀,我在玩寒食帖,一本叫《蒼涼的獨白書寫》的小書,正對着蘇軾的墨跡玩得樂透了,隨着蔣勳的導讀,怔怔的看那個「窮」字「塗」字看得入神,不知東方既白,所感受到的歡愉,與一場通宵吹水之樂,性質不同,程度相近。書法啊,好藝術啊,我能叫這做娛樂活動嗎?每次有人問我台灣有什麼好玩的,除了吃喝方面可以介紹一下,玩樂,還真的有點不好意思說,因為對約定俗成的台式娛樂,近乎白癡。我最大的娛樂就是在台北故宮玩,上面展館人太多,就待在禮品店看日本二玄社高仿的古畫,看到忘記了我的體力及脊椎是不該站那麼久的,看到店員都與我交了朋友,這正是樂極忘形,如果這也不算玩樂,就肉麻地說一句,是為藝術犧牲吧。為此,我絕對相信,如果不能從藝術中作樂,那叫附庸風雅,借那所謂光環自高身價,不然,那作品只是偽術,用來嚇人悶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