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再爆進不了大學

校長再爆進不了大學

【華仁誹謗案】
【本報訊】香港華仁書院英文科教師指控校長誹謗案續審,校長被質疑未認真對待官司。校長解釋謂「我以為係好似家庭小事咁,好易解決」,法官黃慶春亦指「我都覺得係好小事」,現在卻鬧上法庭,「搞到上晒報紙」,認為原告被告雙方均有責任。

主修體育及數學

前日作供時自爆中英文俱差的被告校長譚兆炳(上圖),昨日提及曾就讀羅富國教育學院,主修體育及數學。
法官隨即問他考入該校是否很困難,譚回答指「入唔到大學」才報讀該校。
他提到2000年間因學制轉變,導致收生程度參差,加上華仁一向採取自由寬鬆的教學模式,令部份家長對功課及測驗等事項頗有微言,他須忙於平衡教師表現、家長訴求及學校程度。
他被代表原告蕭漢寶的大狀盤問時,聲稱因自覺案件是小事,故沒有堅持要教育局職員陳蓮澄清是否確有家長投訴原告,而陳亦謂不記得有否正式投訴,並表明拒絕作證。其後原告透過代表大狀稱,雖然很想陳出庭作供,但因不欲再牽涉其他人,故不會堅持傳召。控辯雙方將於下月3日作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DCCJ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