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行業的金縷衣 - 林夕

娛樂行業的金縷衣 - 林夕

西九文化區表演藝術行政總監茹國烈在他報撰文講述藝術行政人才問題提到:「社會上創意產業這個概念的流行,把藝術行業和娛樂行業,設計行業包裝在一起。前者把藝術的光環借給後者,後者把金錢的外衣借給前者,令這行業看起來相當吸引。」
這樣閒閒一筆,就把藝術娛樂簡單二分成兩種行業,原為文化藝術工作者的口頭禪,為方便分類而已,認真不得。可這方便說法,耳濡目染,也不知誤導過多少單純的小清新心靈。例如,從事藝術的若不懂得一點點「娛樂」受眾的本領,以及設計的天分,底氣大極有限。特別是說到娛樂行業把金錢的外衣借給藝術行業,讓搞藝術的以為一決志投身娛樂世界,即有金縷玉衣加身,看得眼紅,而千千萬萬個搞娛樂而賠錢而吃不飽的,卻看得眼紅紅。娛樂行業縱有金錢的外衣可借,也只是另類的皇帝新衣,只有未經世道艱難的三歲小孩才看得見。
沒有嘗試過把娛樂當一門技能的,才會以為你想娛樂別人,哪怕人數只得小貓三兩隻,別人就像自家小貓小狗給你逗得樂起來,更別說成功娛樂大眾了。大眾多難伺候,尤其是要令他們用真金白銀買娛樂,這學問就是一門藝術。他們期待的樂,不外乎被催淚以及被搞笑的快感,偏偏這兩種煽情法的難度,被許多人嚴重低估,特別是逗人發笑,早有行內人說過,笑匠比憂鬱小生難當;也別以為你肯放下藝術身段,紆尊降貴,通俗或者低俗地去討好觀眾,觀眾就領你情。即使口味果真又低又俗的觀眾,餵給他們屎尿屁,也不見得可以賺回那低級飼料的成本。低俗的喜劇在商業世界照樣一將功成萬骨枯,表面披着金錢外衣的只屬少數,意圖商業而導致生意失敗的,因為失敗了,就沒有人留意到。老闆如是,娛樂從業員的外衣,有時候更怕比不上搞藝術的。(註:梁文道續稿未到,暫停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