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被控誹謗案】
【本報訊】香港華仁書院英文科教師指控校長譚兆炳誹謗案,昨日在區域法院續審。校長一方傳召神父及時任副校長作供,力證校長沒惡意,更稱當年確實有教育局職員來電稱,接獲家長投訴指學生沒有功課做。
原告質疑口供矛盾
代表被告校長譚兆炳的大律師林嘉仁,原來也是香港華仁書院校友。他昨日先後傳召時任校監的狄恆神父及副校長等人出庭擔任辯方證人。狄恆神父表示,對被告信任,相信他在04年9月的校務管理委員會會議上針對原告蕭漢寶的言論,只是議事論事,沒有惡意。
已退休的副校長郭家柱則供稱,04年5月曾接獲教育局職員陳蓮來電,表示有家長投訴原告有份任教的中四英文班沒有功課,故欲與被告商討,由此可證明投訴確實存在,但至今未能確認投訴家長的身份。
代表原告的梁熙明大律師反駁指,郭於06年的證人書面供詞中,只稱是被告向他透露投訴內容,直至上星期才補交第二份證詞,聲稱曾親自接聽教育局來電,質疑郭為了維護被告而更改供詞。郭否認說謊,指上星期獲律師告知,原告指控被告揑造事實,故自覺有必要澄清。他否認因與校長相識多年,故說謊以助校長「甩身」。被告今或出庭作供。
案件編號:DCCJ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