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嘉雯報道】天主教香港教區首次就近期同志平權爭議公開表態,教區秘書長李亮神父表示,教會不反對就性傾向歧視立法進行諮詢,但不等於支持立法,又指立法除了考慮宗教自由,亦牽涉家庭價值,憂慮一旦立法會造成逆向歧視,認為社會應深入討論;而教區婚姻及家庭牧民委員會則撰文,提出多個逆向歧視的例子,呼籲神職人員在立法問題上三思。
不反對展開諮詢
李亮昨接受本報訪問時稱,教會不反對就立法進行諮詢,「等大家考慮相關嘅問題,交流意見又好,正同反嘅意見都好,教會係開放嘅,無話唔贊成諮詢。」不過,他強調贊成諮詢不等於支持立法,「要睇吓大家有冇受影響,講立法到底係立乜法呢?當然要考慮到教育、兒童同埋家庭價值呀呢啲。」
被問到是否擔心立法影響教會工作,他表示宗教活動只是其中一個因素,「教會切身嘅問題當然要考慮啦,但都要考慮埋其他公眾利益,呢樣唔止係宗教上嘅嘢,同社會大眾有關係,大家咪一齊考慮囉,咁當然教會都要知道係咪全部教會做緊嘅嘢都唔做得呢?」
天主教香港教區於2010年底成立教區關顧同性吸引人士牧民小組,成員包括醫生、心理學家、精神科醫生、社工、神父和修女,定期聚會。
小組月初舉辦神職人員學習日,逾百人出席,由婚姻及家庭牧民委員會代表、倫理神學家及法律學者主講,講者除重申教廷不贊同同性戀行為、不承認同性戀婚姻的立場外,亦介紹性傾向歧視立法運動的演變。
根據本報獲得的講義,當日有講者表明條例可能會引致逆向歧視,指外國有教會和團體拒絕為同性戀者舉行婚禮或借出場地,結果被法庭裁定違法,擔心即使條例豁免神職人員,但仍會造成限制。
恐拒絕證婚犯法
另一份由婚姻及家庭牧民委員會撰寫的講義則指,若根據現行歧視條例的立法框架,天主教學校拒絕同性戀者申請教職、神父拒絕為同性戀者證婚,或公教家庭拒絕聘用同性戀的外傭,均可能干犯性傾向歧視條例。
文章承認,現行法律或制度也許仍有歧視同性戀的地方,但認為《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已保障了同性戀者的權利,又指「法律不應容許一部份人無限量行使其權利而置他人的權利於不顧」,在考慮是否就反性傾向歧視立法時,要一併考慮同性戀團體會以此為基礎,進一步爭取同性婚姻合法化,衝擊婚姻制度。
教會列舉例子憂逆向歧視
1.假設一所天主教學校的校長在聘請老師時,因其中一位申請人是同性戀者而拒絕其申請,便很有可能干犯反性傾向歧視條例
2.例如神父拒絕為同性人士證婚,也可能干犯了反性傾向歧視條例
3.如公教家庭在聘請外傭時,因申請人是同性戀者而拒絕聘用,亦可以干犯了反性傾向歧視條例
資料來源:天主教香港教區婚姻與家庭牧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