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告唐太 突押後審訊

律政司告唐太 突押後審訊

【唐宮僭建案】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位於九龍塘約道七號大宅的地下「唐宮」僭建案,原定今日首次聆訊,業主代理人唐英年太太郭妤淺,以及涉及工程的專業人士及承建商等均須就違反《建築物條例》現身法庭。新當選政協常委的唐英年為陪妻子應訊,而向中央請假並提早由北京返港,惟律政司昨傍晚突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唐指感到失望。

錯過常委會議 唐英年失望

案件原定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但律政司昨傍晚突宣告押後。律政司發言人證實,是由控方提出申請,而控辯雙方亦指需要時間進一步處理案件,因此法庭得悉後同意將聆訊押後。據了解,案件將押後至下月24日才提堂。
新當選政協常委的唐英年為陪同妻子郭妤淺應訊,特別向常委會請假,昨提早由北京返港。他昨晚返抵本港時表示,飛機着陸後才獲律師告知案件押後,對有關方面未能盡早通知他新安排,令他錯過了原本今日在北京舉行的新任港澳常委首個工作會議,感到失望,但他指押後可有更充足時間準備。
唐英年在去年特首選戰期間,被揭發九龍塘約道七號大宅僭建「地下唐宮」,屋宇署經過近一年「剝皮」式調查,於上月9日(年廿九)趕及在提出刑事檢控限期前,向唐宮的業主代理人郭妤淺、負責地基及樓宇結構工程的註冊結構工程師黃柏林、認可人士建築師何仲怡,及工程承建商等發出傳票,各人分別被控違反《建築物條例》第40(1AA)條及第40(2A)(c)條。
屋宇署一直拒絕透露唐宮案件中被告人的姓名,只以「業主代理人」代替被檢控人士的名字,至唐英年赴京出席兩會時回應,會陪同太太郭妤淺出席聆訊,又說已就案件作最充份準備,才間接證實郭太便是該名被告;而涉案人士最高可被判監三年及罰款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