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創意」執法 打壓社運

警方「創意」執法 打壓社運

【擴大警權】
遊行示威變成非法集結?放遙控直升機請願等同行為不檢?特區政府出盡陰招打壓示威者,勢要置其入獄。民間人權陣線警權關注組召集人王浩賢批評,近年警方「創意」地利用各種法律條文對付示威者,收阻嚇作用,等於變相引入「辱警罪」,不斷擴大警權。
王浩賢指出,以往警方控告非法集結或擾亂公眾秩序等罪名,多針對黑社會活動,但近年常施加在社運人士身上。「創意」執法手段層出不窮,如2010年六四前夕,警方為打壓支聯會,竟以未申請「臨時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為由,不准支聯會在銅鑼灣時代廣場豎立新民主女神像,「娛樂場所牌照原本係監管室內表演活動,但現在用嚟對付民主女神像」。

民陣指判刑過重

王浩賢表示,今次吹口哨案件,涉案男子被控襲警罪,更被判囚6星期,他認為是判刑過重。他引述2008年12月26日一宗在天水圍西鐵站發生的襲警案,涉案男子不滿港鐵職員不准他攜犬進入,大吵大鬧,最終更襲擊三名到場警員,最後僅被判罰款7,000元。他憂慮,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欲引用「辱警罪」不成,日後改以襲警及不同的罪名對付示威者,令警權不斷膨脹。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