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你出頭】
公屋石油氣喉管損壞,責任誰屬?有居於房屋協會單位的住戶因石油氣喉損壞導致漏氣,收到2,900元賬單,事件擾攘逾半年仍未解決,房協與石油氣公司均卸責。區議員建議,石油氣公司可按用戶過往平均用量收費;律師則指,視乎與石油氣公司所訂合約條款,決定由誰負責該筆費用。
記者:余睿菁
投訴人林女士與兒子租住牛頭角花園大廈玉蓮臺一單位,過去多年石油氣費每期最多約數百元,惟去年6月至7月,她收到分別逾1,900元及近1,000元的石油氣賬單,及後向提供石油氣的香港蜆殼查詢,獲派人員上門檢查,發現藏於牆身的石油氣喉管有滲漏,立即將所有暗喉更換為置於牆外的明喉,但未有免去因滲漏而產生的費用,經多番理論,職員卻回敬一句:「喉管問題由住客承擔。」令母子氣憤難平。
林女士堅持拒交該筆石油氣費,其子黃先生質疑道:「如果喉管問題由住客承擔,咁因為喉管漏石油氣而爆炸,有人命傷亡,我哋係咪都要負責?」他曾諮詢法律意見,指石油氣費由喉管擁有人所付,故應為房協負責,惟房協一直拖延,也沒有正面回應喉管擁有人的責任問題。
房協表示,玉蓮臺單位內的石油氣喉管和固定用戶喉管皆由房協提供,一般而言,維修或更換喉管所需費用都由房協負責,並提醒住戶如發現有氣體裝置洩漏情況,應立即通知屋邨辦事處或代理商安排檢查。
香港蜆殼有限公司則指,如發現客戶石油氣用量突然急升,會主動聯絡客戶了解情況,而且每18個月會為客戶提供免費安全檢查。
轉介後 費用下調至400元
然而,房協及蜆殼都未有回應賬單應由誰負責的問題。經《蘋果》轉介個案後,黃先生已收到蜆殼通知,將上述兩個月的石油氣費下調至400多元,他亦接受方案。
觀塘區議員黃啟明表示,近年都收到不少住戶因石油氣滲漏而被收取逾千元石油氣費的投訴個案,建議蜆殼應參照用戶過往石油氣用量,平均收取該月款項。他非常擔心石油氣滲漏會引起嚴重事故,多次要求房協及蜆殼留意住戶使用石油氣量,如發現急增,供應商應盡快向住戶了解。
律師梁永鏗認為,由於林女士為玉蓮臺租戶,故石油氣喉管應為房協所擁有,費用有可能由房協負責,但實際情況需視乎與石油氣公司所訂之合約條款。
檔案編號:011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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