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犯重罪 當成人審訊

少年犯重罪 當成人審訊

【特稿】
涉嫌淋鏹水傷人少年年僅15歲,法例上一般會將16歲以下疑犯交由兒童法庭審理,且刑罰一般較輕,但觸犯例如淋鏹水此類嚴重傷人或謀殺等彌天大罪,則會視作成人看待,隨時可被判終身監禁。

拒重組案情或無法求情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稱,16歲以下青少年犯一般交由兒童法庭裁決,大多判入兒童院或感化令,惟若涉及嚴重傷人、販毒及謀殺等嚴重罪行,則會視作成年犯人交高等法院審理,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但仍須視乎案件嚴重性,包括受害人傷勢等,由法官定奪。
今次疑犯稱病拒絕參與警方的重組案情,陸指重組案情屬警方搜集證據的程序,過程會進行錄影及錄音,令起訴更加有力,但若疑犯不肯認罪,則有權拒絕參與,以免提供證據「告自己」,但最終入罪或可能因不合作、無悔意而無法向法官求情減刑。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