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續解決B股去留

深交所續解決B股去留

【本報訊】中國深圳證券交易所總經理宋麗萍昨表示,新三板公司(中小企公司)原則上可以轉板深滬證交所的主板和創業板,證監會正就轉板問題進行研究。同時,深交所今年將繼續配合公司解決B股問題,支持B股公司再融資,鼓勵有實力B股公司回購B股股票。
宋麗萍續指,解決B股問題,關鍵看上市公司設計甚麼樣的方案。主要思路是:在當前的法律框架內,成熟一家推出一家。去年底,中集成功實現B股轉板H股;今年初萬科和麗珠也均公佈其B轉H的方案。

新三板公司可轉板

至於新三板公司轉板一事,她個人認為新三板公司轉板需要滿足一定的財務門檻,原則上需要與退市後再上市及借殼上市兩種情況的財務條件相一致。
她表示,非上市公司指引辦法推出以後,原則上新三板公司可以實行轉板創業板和主板市場,證監會也在就方方面面的轉板問題進行研究。
申請轉板的公司,必須要達到一定的掛牌年限,以及一定程度的股權分散度,以及公司治理和資訊披露等方面的規範要求。同時,還必須有一定的財務門檻。
深圳證交所此前公佈相關規定,上市公司終止上市後申請重新上市的,需符合一定的財務條件,包括最近兩個會計年度淨利潤均為正值且累計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人民幣.下同),淨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較低者為計算依據;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淨資產為正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