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對外籍夫婦來見我,事關現年只有三十多歲的太太,她的媽媽、阿姨,以及姐姐三人,均先後患上乳癌。這位四孩之母,恐怕自己遲早出事,累及家人,於是前來尋求專業意見。而她早有心理準備,要切晒兩邊乳房,預防乳癌。
原來,她有事的姐姐,早前已驗過血,查出沒有遺傳基因;而她自己亦驗過沒有,可是仍然不放心。傾談過後,她才放下心頭大石。
我向她解釋,在現今所見病例中,遺傳並非乳癌的主要成因。據乳癌基金會資料庫分析數據顯示,只有一成病人,有直系親屬曾患乳癌,另有百分之五的表親曾患過,換言之,有八成半人並無家族史。
基本上,乳癌的成因,大部份與家族遺傳無關。縱然有很強家族史的病人,病發可能由其他成因引起。例如成員在同一環境中生活及長大,飲食及工作方式類似,以及一些我們至今未明的因素。
事實上,這類具有強家族史背景的病人,統計數字顯示,其中只有一成二,其遺傳基因有問題,由於是基因突變者,有機會患上乳癌。當家族中已有三位成員出事,便算是強家族史,有需要驗測遺傳基因,負責驗測的是已出事成員,而並非未出事者。
醫學上已發現,有BRCA1或BRCA2這兩種遺傳基因改變的人士,患乳癌及卵巢癌機會較高。其中有BRCA1的,有八成機會患乳癌,五成機會患卵巢癌。而有BRCA2者,更可遺傳到男性身上,即媽媽有事,會遺傳到兒子身上,當然女性高危些,約五成機會患乳癌,三成機會患卵巢癌。就算家裏患乳癌者測到有BRCA1/2改變,家族成員亦有一半人不會遺傳到壞基因。
所以,在未找到患病源頭以前,我們生活上應多運動,不煙不酒,少吃動物脂肪。進行定期的普查,及早發現與醫治乳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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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淑儀醫生
香港乳癌基金會創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