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北角信科升降機意外,揭機電工程署實施的保養承辦商評級制度荒謬,兩度收警告信的公司可以96分居於前列;對造成今次意外的纜索銹蝕安全問題,與對講機失效一樣只輕扣6分;對長期低分的公司亦無任何罰則,學者和議員均呼籲當局檢討整套制度。
記者:林偉聰
根據機電工程署的簡介,09年起實施的承辦商表現評級制度,給業主選擇承辦商作參考。評級分為安全得分及保養得分兩部分,各佔50分;安全得分項目涵蓋安全鉗失效等升降機重要安全問題,不達標者即扣15分,立即發警告信;保養分數則涵蓋關門力度過大等保養問題,扣2至6分不等。
今次信科的北角電梯意外,四條纜索全斷,估計是嚴重銹蝕所致,機電署隨後巡查信科的其他升降機,亦發現多部升降機的纜索直徑損耗超過10%,超出安全標準,必須立即停用並更換纜索。不過,根據表現評級制度,原來纜索損耗超標和嚴重銹蝕,僅被列作扣6分的B類保養問題,與對講機失效同級。
年檢規定非評級項目
高分承辦商卻不一定紀錄良好,記者翻查最新的評分,發現其中一間「振明工程」,去年分別在2月和5月,因未有依照法例為升降機作出年檢而被署方兩度發警告信。不過,年檢規定不在評級計分項目之列,「振明」的最新評分仍獲96分的高分。
此外,評分每3個月發佈一次,每次只計算過去12個月的累積分數,即一年便可洗底,以最新一期「聯興工程服務」獲滿分100分為例,三個月前它卻僅得69分,近乎榜尾;大廈業主為承辦商招標歷時數月,洗底令業主難以掌握公司實際質素。
機電署又一直表示不會以評分制度作執法依據;評級表中,「遠輝工程」過去六次公佈都以50分位列榜尾,亦未有受罰。
理大機械工程系工程師盧覺強認為,纜索對於升降機的安全至關重要,認為若出現銹蝕或損耗超標,扣6分不夠阻嚇作用,應扣15分的安全項目。
業主會會長佘慶雲認為評級制度對業主選擇承辦商幫助不大,業主大多是行外人,評級制度又無清晰指標,令業主無所適從。香港房屋經理學會會長袁翠儀就指評級只能作參考作用,不能倚賴它作選擇。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贊成當局修改制度至類似食肆的扣分制。
機電署回覆指,制訂扣分項目已充份考慮項目的嚴重性,又指即使超出現時對纜索的規定亦無即時危險。署方又指評分以技術項目為主,並無合格與否定義,對持續低分及重覆收警告信的承辦商會加強抽查及考慮採紀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