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味男動漫店播臭趕客<br>職員驅逐再推跌 襲擊罪成判緩刑

異味男動漫店播臭趕客
職員驅逐再推跌 襲擊罪成判緩刑

【本報訊】無業漢帶着一身酸臭味,進入旺角信和中心的動漫店後「齋睇唔買」,駐足看電視。店員見其異味趕客遂下逐客令,異味男反問在場顧客「我個身臭唔臭?」觸發與店員口角。店員繼而將他拖出店外走廊,糾纏間異味男手指受傷。店員昨天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罰款2,000元、監禁三個月,緩刑三年。
記者:陸羽平、樊素心

案發去年11月11日下午,被告蕭家威(30歲)見身上傳出酸臭味的事主施漢佑進入店內,拿起一隻超人劇場版光碟,然後駐足觀看店內的電視機。被告稱當時有數名顧客,其中一名小孩欲離開店舖。
被告突然指摘施:「唔好喺呢度睇(電視)吖!」施反問:「我唔喺呢度睇,喺邊度睇呀?你開住電視就係畀人睇,除非你熄電視!」被告怒喝:「你係咪玩嘢,擺明玩嘢!阻住做生意!」施答:「你打開門就係畀客入嚟㗎啦!」又轉身問其他客人:「我係咪身上面有陣味?我個身臭唔臭?」一名男顧客隨即放下手中貨品,離開動漫店。

官要求事主除帽入庭

被告見狀大喊:「叫差人嚟!叫保安!」無奈霎時間他找不到保安員,於是與另一名男同事將施抬出店外。施形容當時遭二人「一人箍頸,一人扯衫」拖至走廊,他求救兼試圖掙脫不果,反遭推倒在地上,他見中指受傷,遂報警。
案件昨天於觀塘裁判法院審訊,裁判官蘇文隆見施頭戴運動帽出庭作供,遂要求他脫下帽。施起初拒絕,終往洗手間整理儀容。他其後束起長髮再入庭,獲蘇官讚賞:「咁咪幾好,梳吓咪幾好!」蘇官判刑時指,被告有權在租用範圍內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但超出租賃範圍須靠保安協助,「如果喺範圍以外地方都驅趕,會世界大亂」。信和其他動漫店職員昨指,對施有印象,尤其是體味。
案件編號:KTCC93/13

案件發生在旺角信和中心二樓一間動漫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