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地帶】
法庭指陳志雲獲無綫默許接受外間受薪工作,在他沒有刻意隱瞞下,即使沒有向上司申報,也有合理辯解。究竟這種理由會否成為員工日後「秘撈」的尚方寶劍?身兼律師的民主黨議員涂謹申指,只要公司清晰界定員工是否可以賺外快,兼嚴格執行規例,便可堵塞問題。
「人哋做咗咁多年,做到咁高級數,冇理由突然間抽出單一事件話係刑事,話其實一路都唔准做」。涂謹申認為,相關的《防止賄賂條例》並無問題,「如果有問題係間公司問題」。
他指法例的主旨是僱員接受利益,必須得到公司同意,或者能證明公司沒有反對。「如果你老細知道咗你賺外快,好耐又冇理你,咁你都唔算秘密進行」。但他強調,「明文規定唔准做,同冇明文規定唔准做之間,有灰色地帶」,因此僱主應訂立清晰制度及指引,方便員工跟從。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