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早兩日大發雌威,突然畀封信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投訴長毛喺財爺曾俊華宣讀預算案嘅時候掟嘢,直指咁樣係嚴重擾亂秩序,要深表遺憾,又攞《議事規則》「大」曾鈺成,話公職人員唔應該受到議員恐嚇或粗暴對待,最後仲要批評長毛嘅做法係「不檢行為」,損害立法會甚至香港嘅國際形象。
見慣風浪嘅曾鈺成點會被「大」到?輕描淡寫回信林鄭解釋,自己都關注長毛當時嘅行為,所以即席趕咗長毛離場。查實前政務司司長唐英年,過往亦曾去信曾鈺成,投訴議員唔應該向官員掟嘢;林鄭睇怕都係跟番前朝做法「做番啲嘢」,以示好關心同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