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會轟禁奶粉廣告戇居

醫學會轟禁奶粉廣告戇居

【本報訊】本港政府規管奶粉商的自願性守則,上月底已完成諮詢,守則劃一禁止奶粉商對適合0至36個月嬰兒的奶粉及食品刊登廣告及發佈資訊。醫學會昨公開反對,會長謝鴻興炮轟守則「將奶粉變成香煙咁有害,唔合邏輯」。但香港母乳育嬰協會及消委會則支持守則,並希望政府立法加強守則約束力。

「低估消費者智慧」

謝鴻興昨炮轟守則不合邏輯,「搞到食奶粉好似食煙咁危害健康,但係賣酒廣告又唔見你禁?」。他認為現時的監管範圍,即禁制奶粉商0至6個月嬰兒的奶粉及食品宣傳資訊已足夠,「6個月以上嘅BB應該比佢接觸奶以外嘅食品,冇理由封鎖埋6至36個月大嘅BB食品資訊」。他又批評起草守則的小組以品牌效應為由,削弱傳播訊息自由,「低估消費者智慧,以為香港係小農社會?」
香港母乳育嬰協會副主席陳寶瓊則認為,品牌效應確實存在,「雖然𠵱家無任何細仔奶粉(適合0至6個月嬰兒食用)廣告,但消費者對廣告嘅印象,剩係記得A牌子定B牌子,唔會記得係賣大仔奶粉(適合6個月或以上嬰兒食用)定細仔奶粉,咁同細仔奶粉廣告有乜分別?」
陳寶瓊建議政府立例,統一所有嬰兒奶粉及食品的資訊,由政府、醫護人員及社福機構發佈。而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亦支持政府的自願性守則,並建議加強守則的約束力及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