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著名工業家蔣震四女蔣麗莉因串謀詐騙等罪被判監三年半,其上訴案昨天審結,法官押後裁決,蔣亦於今天刑滿出獄。
昨天早上開庭前,上訴庭法官張澤祐、法官張慧玲和麥機智先到中環中國銀行舊總行實地視察,以了解蔣與私人助理交收250萬元現金的現場環境,但是只逗留不足十分鐘便離開。
作為上巿公司太平洋興業前主席的蔣串謀案中另外兩被告,透過員工暗持認股權再出售圖利。
代表控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Lord Macdonald昨天指,其中一名代持認股權的是蔣的司機,但上訴人胡思聖卻向證監會訛稱他是投資部經理,明顯是講大話。又指蔣的私人助理葉玉珍在2002年8月13日按蔣指示,到銀行提取從員工收回的250萬元現金。蔣與葉在同一銀行,同一時間出現,實在太巧合,可見蔣就是接收了該250萬元,然後即時存入銀行保險箱。
案件編號:CACC23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