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你出頭】
經營網上商店的吳小姐早前使用OK便利店的「宅急便」速遞服務,在東涌分店託運一件嬰兒毛毯予中環一客戶,運費30元。可是,客戶指多天後仍未收貨,吳小姐多次致電「宅急便」熱線,終在投遞日的10天後接通,竟發現貨件仍未送出。她最後取消送遞取回貨件,獲退運費。
「宅急便」所屬的雅瑪多運輸(香港)有限公司回覆,吳小姐在託運單上填報的希望收件日期為11天之後,該公司遂依填報的資料安排,其間貨件存放在服務中心貨倉;派送延誤因她錯填派送日期,會了解及調查。
吳小姐否認錯填資料,並提供收據作證明,顯示託運單上「希望送件的日期」一欄留空,質疑有人事後才填上日期卸責。她強調:「我將件貨交畀店員嗰陣,指明係要一日後送貨,冇理由用速遞會要求11日後先至送貨。」
檔案編號:1229049
社會服務
◆匿名投訴恕不處理。一經投訴,本報保留刊登權利
◆報料熱線:29290000
◆社會服務熱線:29908288
◆蘋果日報慈善基金:29908688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
◆傳真:37112468
◆網址: http://charity.appledaily.com.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