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專程來港洗劫電訊公司的五名內地旗兵,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串謀搶劫罪。法官昨指當中一對被告兄弟擔當主腦,應負最大刑責,分別判刑5年4個月和5年;餘下三名同黨因願意頂證兩兄弟,令他們認罪,獲減刑下各判囚3年8個月。
五名被告為庄錫宏、庄錫偉、黃橋輝、全崇志和張水連,年齡介乎18至39歲。去年3月22日被告從內地來港,買齊工具準備落手打劫。同日扺達尖沙嘴寶勒巷目標電訊公司時,即遭一直監視的探員拘捕。公司內存放價值數百萬元的手機,包括iPhone。法官指被告糾黨來港犯案,計劃事成即潛返內地,增加破案難度。
案件編號:HCCC257、3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