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部部外觀與普通單車無異,但內藏細小摩打的電動單車,最近肆無忌憚地在全港多區的單車徑、行人路,甚至馬路上風馳電掣,載貨又載人,險象環生。現時在港駕駛及售賣無牌電動單車均屬違法,但《蘋果》發現本港多間單車舖知法犯法,公然出售電動單車,而駕駛者不但隨時惹官司,更有如騎着一個流動炸彈,分分鐘會因為電池短路引發爆炸,累己累人。
記者︰關震海 黃學潤 黃江奇
「啲電動單車開得好快,差啲撞到我!」在錦田居住的鄧同學說區內越來越多電動單車,駕駛者連轉彎也不減速,擔心會造成意外。這些電動單車的摩打多安裝在尾轆軸心,電池則藏於車尾貨架位置,單看外表跟普通單車無異。但只要留意駕駛者,見他們騎單車時雙腳竟神奇地不用「踩」,單車依然行走如儀,便知那是電動單車。
記者連日巡視多區,發現錦田最多人使用,連十多歲的學童也騎着電動單車在行人路穿插。每天放學時間,錦上路便有不少家長駕着電動單車接載子女。只見其中一名婦人駕着電動單車前後各載一子女飛馳,驚險萬分;另一名婦人載着幾歲大兒子全速前進,時速達30公里;另一名少婦則騎着「甩鏈」單車,車尾載着一名少年高速行駛。
見警察便扮踩腳踏
深水埗及油麻地一帶亦有不少人使用電動單車送貨,在鬧市的馬路上高速行駛,速度幾乎與私家車相若。他們甚至走上行人路左穿右插,每遇上街坊奇異目光,便會機警地「扮踩」幾下腳踏。
警方指電動單車屬電單車類別,根據《道路交通條例》,任何在道路上使用的電單車和機動三輪車均須領牌,但現時電動單車均不獲當局發牌,因此出售、供應或出租電動單車均屬違法,可被判罰款港幣20,000元;而駕駛者亦同樣違法,初犯者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及入獄3個月。不過,不少單車舖仍知法犯法,深水埗福榮街一間賣玩具的店舖,將兩部電動單車放在舖內售賣,售價2,300元以上。元朗合益街一間單車舖的店主,指着店內一輛電動單車說:「好賣得,賣剩一架咋,3,000蚊。」錦上路跳蚤市場一間二手單車舖,鄧姓老闆說,「今朝已賣咗兩部;𠵱家賣剩呢一部36Watt(瓦特),可以折叠放喺車尾箱,2,300蚊包埋全套叉電、鋰電池」。
遇意外可被反索償
鄧之後帶記者到倉庫揀車,他用帆布蓋住其中約30部電動單車,「兩年賣咗200部,慈雲山同荃灣石圍角啲客人,專程嚟呢度買車」。鄧明言「電動單車一定唔合法」,並教路:「去到有人嘅地方就踩幾下,你根本唔使用力;我揸電動單車面對面見到警察,佢都唔理我,最緊要係唔好橫衝直撞!」
世運保險顧問主席羅少雄說,若電動單車在公路上與汽車相撞,汽車駕駛者所購買的第三者保險也不會賠償,「根本唔合法,點會保你」。電動單車駕駛者想透過民事訴訟追討,法庭上亦會理虧,有可能反被索償。
市民不滿
超速危險
周生
「佢哋喺單車徑時速超過25公里,轉彎時又唔收油,真係好危險。」
險被撞及
鄧同學
「禮拜六、日特別多,喺行人路穿插,好危險,有次喺錦上路差啲被車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