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雲端:越洗越邋遢 - 丘亦生

金融雲端:越洗越邋遢 - 丘亦生

一名22歲的內地青年,通過空殼公司和銀行賬戶,在八個月內進行了8,300宗交易,洗錢131億元,平均每日處理金額5,000萬港元。一位住公屋的61歲無業婦人,在三年多時間裏,涉嫌利用9個戶口洗錢68億元,提存款次數達3.9萬次,相當於每月每個戶口郁動過百次,每日平均提存逾500萬元。這些普羅小市民,竟然閒閒地都有十億八億過手,我從中看到不一樣的中港融合。

坊間充斥着內地黑錢流入香港的各樣估計,內地傳媒《第一財經日報》最近便引述消息指,每年從內地流入香港的黑色、灰色資金,佔香港GDP一成以上,即至少2,000億元。亦有估計指內地每年洗錢金額超過1萬億元,當中一大部份進入香港或經香港轉走。查實,香港成為廣東貪官裸官轉移資產的熱點,早已不是新聞。

婦孺青年 洗黑錢逾百億

不過,心中有數是一回事,看到實際的操作,還是令人對洗錢的猖獗程度咋舌。一位無甚背景的年輕人、一名住彩雲邨的婦孺,都可以經手過百億現金,究竟整個冰山有多大?更大的問題是,為何兩個案例中的主人翁,可以持續洗錢8個月至3年,銀行也不察覺?抑或發現可疑但隻眼開隻眼閉?
在去年4月前,金管局只有防止洗黑錢的指引,要求銀行遇到可疑交易,必須通報警方,否則金管局可以吊銷銀行牌照及要求更換管理層。指引雖在,但執行寬鬆。好像上述兩個案例,我也不見有任何銀行被秋後算賬。究竟銀行有沒有及時舉報?舉報後是否即時停止向該客戶提供服務?有沒有出現管理上的漏洞?是否均符合指引的要求?我無從得知,但如果日洗夜洗,出現過萬宗交易涉資幾十億元才發現有問題,我會質疑該指引的作用。
去年4月,因應國際社會對洗黑錢的打擊力度提升,金管局終於給予有關指引法定地位,並且引入最高罰款1,000萬元的罰則,算是加大了力度。
可是,即使美國監管當局有能力向銀行施以過百億元的罰則,我們熟悉的大型銀行依然以身試法,很難想像他們在罰則寬鬆得多的香港,竟然會扮乖乖,更何況面對着內地恍如無盡的需求。

憂礙金融發展 寧做幫兇

兩件案件,分別發生於10年及4年前,至今才出手檢控及結案,我難以理解當中舉證的難度,尤其是這些只是最低層次、最赤裸的洗錢法,還未計那些運用貿易方式、買樓、買藝術品等較複雜的手段。
我最擔心的是,在打擊洗錢上,中環價值的意識形態、水清無魚的抗拒干預心態會成為主旋律。問任何一個銀行家,想不想香港背上洗錢天堂的「美」譽,成為貪官毒販的幫兇,他的答案都是不,但他同時又會說,管得太死便會窒礙發展,令肥水都流到別人的田去。
當香港不斷配合內地政策,便利人民幣在中港之間的流通,當CY找了一批「紅」人硬推金融發展局,當公司法修訂中引入降低查冊透明度的建議,種種迹象告訴我,在反洗黑錢的防線上,政府是進一步退至少三步,我預期會有更多小強慧娟入行,做人肉洗錢機。

丘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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