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基於民主 - 李德成

法治建基於民主 - 李德成

回歸十五年來,我們對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中,只對司法保有信心,這是因為香港司法系統實行終身聘用制,即是說一位法官若沒有犯重大錯誤,是不會被解職,直到自己辭職或已屆退休年齡。因此在回歸初期,大部份法官都不是由特區政府或共產黨挑選的,和行政立法機構一夜變天不同。
但共產黨的魔爪當然不會放過擁有實權的司法機構,特區政府雖然不能解僱法官,卻有權委任和升遷法官,當然,這是透過一個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進行,而該委員會除了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和律政司司長分別是當然主席和委員外,其他七名委員都是由行政長官委任,因此行政長官其實間接掌握了法官任命和升遷之權。

對於行政長官的這種權力,於民主社會也是普遍存在,但在民主社會,行政長官有機會來自各政黨,而法官的任命是終身,因此法官毋須要看委任他的行政長官面色,因為轉眼間可能就是另一行政長官上台了。
但在香港,無論誰上台,都是共產黨的傀儡,因此對法官要扭曲法治的壓力是長期性的,不會因特首換屆而轉移的,不肯低頭的法官雖不會被解僱,但將永不能出頭。
就以最近對反對派人士的重判,就看到司法界越來越走向政府的懷抱,如判燒國旗的古思堯入獄九個月,判以口哨襲警的紀鎮基罪成,判咬警的嚴敏華入更生中心,這些判決,都令人意難平;若再對照襲擊反對派的保皇黨人士所受到的待遇,你就更會對香港的司法獨立產生疑問。
環顧世界,可以有繁榮的獨裁國家,但從沒有法治的獨裁國家,而香港曾是世上唯一的華人法治社會,這是因為英殖時期香港政府之上還有一個民主的英國政府。但回歸後這點民主煙火再不存在,因此港人不要天真,覆巢之下並無完卵,沒有民主,法治終有一日只能存在於港人的回憶中。

李德成
公開大學電腦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