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以香港理工大學研究生會命名,專為校內碩士或以上學歷同學服務的學生組織,因所有幹事於去年10月尾請辭,運作全面停止,校方諮詢法律意見後,日前入稟向法院要求頒令禁制該會繼續使用原名,改用「1234研究生會」命名,藉此收回使用大學名稱的授權。
曾於被告香港理工大學研究生會擔任董事的江佩儀表示,該會由一群理大舊生於多年前組織成立,經費來自碩士或以上同學所交的會費,財政和運作獨立,平日會為同學舉辦學術和康樂活動,該會身份一向獲校方承認。
江又說,董事和幹事皆為義務性質,但工作量大,由於一直找不到新成員,無法換屆,他們曾要求校方暫時接管但被拒,結果一眾幹事和董事全數辭職。
案件編號:HCA38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