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失婚二級懲教助理涉嫌在商場殘障人士廁所內,非禮12歲少女案昨再提堂,控方進一步披露被告與少女傾電話交流性經驗後,聲稱已將通話錄音,要脅跟少女見面,乘機對她大肆非禮。此外,中招少女人數增加多兩人,被告疑曾訛稱尋找模特兒,騙得其中一名14歲少女呈上裸照。
面對一項非禮罪的被告林碧虎(40歲)繼續還柙,案件下月2日再訊,等候警方調查。
控方在觀塘裁判法院指,被告透過facebook認識12歲事主後,自稱已將與她交流性經驗的電話內容錄音,要脅她於藍田匯景商場的殘障人士廁所見面。當日被告脫去事主衣服,撫摸其胸部,逼她拍裸照及口交。
警方根據被告手機內錄音,聯絡多兩名分別14歲及18歲的女事主,被告疑向14歲事主自稱是戲子公司職員,在尋找模特兒,誘騙她呈上自拍的裸照。
案件編號:KTCC39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