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胡總拋旺陽Tee 吳文遠被控辯稱:<br>封路範圍 不算公眾地

向胡總拋旺陽Tee 吳文遠被控辯稱:
封路範圍 不算公眾地

【本報訊】國家主席胡錦濤去年抵港出席回歸15年活動,社民連副主席吳文遠因在途經路線的天橋,拋下一件「旺陽T恤」,被控在公眾地方犯下妨擾罪。吳的代表律師昨在庭上質疑,護送車隊行經的封路範圍不算公眾地方,因外來車輛及人士均無法進入,故吳並非在公眾地方犯案。裁判官將於本月26日裁決吳是否表證成立。
記者:蔡曉楓

吳文遠(35歲)報稱任職管理顧問,被控去年6月29日於東涌東交滙處天橋,向當時駛往北大嶼山公路(九龍方向)的警察護送組拋擲一件T恤,對公眾造成妨擾。控方昨在荃灣裁判法院提出加控被告一項交替控罪,即疏忽危害他人安全罪。辯方則指控方至昨天才提出申請,已超過該罪的半年檢控限期。裁判官終以過期檢控無效,拒絕控方的申請。
按控辯雙方同意案情,案發日中午12時半,十多名示威者在東涌東交滙處天橋上,當護送胡錦濤的車隊經過時,被告脫下一件白色T恤,拋向車隊。

車隊前後無外來車輛

當時在現場的警長鄭鑑棠供稱,有人大叫「車隊就到」,他阻止示威者拉起橫額,雙方發生糾纏,其間被告脫下上衣擲向車隊。辯方則指鄭收到上級指示,不可讓示威人士展示令胡尷尬的物品,以及截停被告的車輛,以阻礙示威者趕往灣仔,但鄭否認。
護送組成員高級警員鄺國輝指出,當護送的電單車隊以「五人箭陣式」駛至北大嶼山公路往九龍方向時,一塊白布從天而降,擦過他左邊頭盔,令他要扭一扭軚及移動頭部。不過,他同意天降白布未有對他及其他公眾人士造成干擾。護送組主管吳豪峰補充,車隊前後都沒有公眾人士的車輛,事發時他坐在一輛警方私家車上,天降白布令司機要停一停及扭軚,他感到車身輾過「軟嘅物體」。
案件編號:TWCC33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