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難聆訊】
【本報訊】十.一海難聆訊揭示海事處驗船工作問題多多。聆訊昨傳召兩名為涉事南丫IV號驗船的海事處驗船督察作供,兩人均指政府07年雖立例要求所有載客渡輪,每名乘客均要有一件救生衣,同時另設兒童救生衣,但當時上級口頭指示容許舊船毋須嚴格遵守新例,救生衣數目達最初發牌的最低要求即可。調查委員會質疑為何海事處人員集體曲解法例,仍可心安理得。
聆訊昨進入第44天,分別負責09年及10年驗船的驗船督察譚潤盛及袁展威作供。兩人均指當年驗船已知悉新例的救生衣要求,成人救生衣數目要達總載客量100%,兒童救生衣則要有總載客量5%。惟當年有上級同時發出口頭指示,指不是新造船隻,驗船就毋須嚴格遵守新例,但兩人忘記由何人發出指示。
驗船督察稱沒舊船符新例
譚潤盛指按南丫IV號最初的驗船證書,船上只要求設92件成人救生衣,雖然驗船時未有發現兒童救生衣,但他仍按舊制要求簽發證明。袁展威稱從未見過有舊船救生衣數目可符07年新例要求,更指整個部門人員都明知舊船救生衣數目不合新例,但都照簽發驗船證。委員會主席倫明高即質疑,海事處人員為何集體曲解修例原意,仍可心安理得。
同日作供的海事處助理處長鍾少文昨指現行法例雖限制高速船夜間航速不得超過15海里,惟條例已過時,涉事海泰號等渡輪可獲豁免,認為要檢討。他又指因港內海上交通繁忙,海事處船隻航行監察系統未有為港內渡輪提供防撞警告,否則會因警報過頻令系統失意義,如農曆年初一測試中,11艘渡輪在半小時內就共有66次警告,反令船長難以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