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男涉姦仰藥婦被撞破 <br>辯稱「同女友搞嘢」

紋身男涉姦仰藥婦被撞破 
辯稱「同女友搞嘢」

【本報訊】抑鬱症婦人到公園企圖自殺,吞服過百粒精神科藥物後失去知覺,其間被紋身男子用手推車運走,疑被推到僻靜處強姦。男子全身赤裸施暴時遭保安員撞破,辯稱「同女朋友搞緊嘢」。但後來向警方否認「掂過佢」,反指婦人覺得熱自行剝衫。警方在他的財物中,搜出兩個未用的安全套。案件昨天於高院開審。
記者:陳佩明

任職地盤散工的被告陳煒東(28歲),昨天否認強姦罪受審。女事主(38歲)供稱受離婚影響患上抑鬱,定時到醫院精神科覆診取藥。去年6月14日她情緒低落,晚上8時她帶同藥丸和啤酒離家,到附近公園企圖服藥自殺,服藥後感到頭暈和想嘔,躺在一張凳的旁邊。

錯將事主短褲底面反轉

她後來聽到有人叫報警,亦有男子說:「佢應該飲醉酒,扶埋佢一邊唞吓就冇事」。接着她感到被人抬上手推車,帶到一處地方,那人脫去她的褲,先摸她下體,繼而強姦她。她試圖反抗推開該男子,礙於無力未能成功,又因無法睜開眼,故一直沒有見到男子的容貌。
事主隨後聽到有女人大聲問:「你哋喺度搞咩?」當時仍在強姦她的男子答:「我同我女朋友搞緊嘢。」
強姦案發生在香港仔嘉隆苑平台,控方指大聲發問的女子是屋邨保安員,她接獲下屬通知前往,下屬說見被告用手推車推着一名女子覺得可疑。
女保安到埗後見被告全身赤裸,身上有紋身,伏在事主身上有所動作。被告遭撞破後穿回褲,並替事主穿上短褲,卻把短褲的底面反轉穿上。被告離開前稱找人幫忙帶走事主,結果一去不返,女保安報警。
警員隨後在華貴邨附近,拘捕當時上身赤裸的被告。警方在案發現場和事主身上,未有發現被告的DNA,推斷他犯案時可能使用安全套或沒有射精,案發現場亦沒有搜獲已使用的安全套。審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428/12

警方搜獲被告用過的手推車。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