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建制派元旦日聘用大批金毛青年出席挺梁集會,曾現身出糧給臨記的新界總商會董事蔡志峯,被指向友人借錢不還。友人於日前入稟高等法院,向蔡氏夫妻及名下公司追討277.5萬元。
被告為蔡志峯、其妻馬樂鈴及景豐集團(環保機建)有限公司。原告林玉瑾在入稟狀透露,與被告夫婦份屬朋友。去年4月,被告夫婦向原告商借短期貸款,以解決景豐的現金流問題。原告遂借出230萬元,雙方口頭協議不收利息,但需在原告要求時立即還款。
去年6月,被告承諾向原告支付70萬元作補償,但未有付款。被告又承諾會支付利息,並於今年5月前還清欠款,但至今只償還20多萬元。
案件編號:HCA3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