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的陳先生因近期長時間工作引致乾眼求診,但他同時被診斷為青光眼。初次告知他患有青光眼時反應很大:「我是否會失明?我認識的一位友人因為青光眼失明,很是徬徨。」青光眼是本港最常見的致盲原因,近年隨着公共資訊及健康教育普及,已有不少人聽聞此病症,但普遍認識並不深,也有可能存有一些誤解。
初期並無症狀
青光眼並非單一病症,此病可分不同類型,眼睛結構分類及病因等。根據統計及文獻顯示,失明機率跟初診時已遭受的視力損害有莫大關係,很多因青光眼而失明的病人,是由於病患後期視力,視野已有很深的損害才求診而引起,因為青光眼的視力問題乃視神經的損害及功能損失所致,而已被破壞的視神經組織是不能因治療而好轉,治療可穩定病情防止再惡化。不過,初及中度青光眼是無任何症狀,沒有眼紅、眼痛、模糊或任何其他不適,故很多病人也未必察覺患上青光眼。
故此建議40歲以上、有青光眼家族病史、深近視、眼睛曾受創、患有心血管疾病,如血壓高、糖尿病、睡眠窒息症、偏頭痛等及長期服用或外敷類固醇等人士,要定期找眼科醫生進行檢查,趁青光眼還未廣泛影響視力時發現及治療,並定期找眼科醫生跟進。可幸陳先生之青光眼病乃初階段,視神經及視野損害屬輕度,故只要跟隨醫生囑咐,定期用藥及覆診可有效保護視力,他得悉病情後如釋重負,可以輕鬆步出診症室。
撰文:眼科專科醫生袁淑賢
電郵:mailto:[email protected]
視Blog
隔周二刊出